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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

  1. 这次复活节培灵会期间,听牧者讲论打破玉瓶,“她是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这句经文竟好像第一次看到!我吃惊于之前没有仔细留意这里,可能是因为讲道本身已经满有恩典,在没有提及和讲解这处经文时,人也很容易不经意略过了;

  2. 约12:1-8对应平行经文为太26:6-13,可14:3-9。路7:36-50应当不是同一事件。教宗格里高利一世(Gregory I, Gregory the Great)在公元591年论及路7中有罪的女人就是伯大尼的马利亚,也是抹大拉的马利亚。这一解释在西方教会中长期占主导地位。但约20章提及抹大拉的马利亚,12章提及作为马大、拉撒路姐妹的伯大尼的马利亚,二人应当不是同一人。不过,牧者讲道中认为路7:36-50与约12:1-8为同一事件,这点可以先和而不同;

  3. 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中提到“有一个女人”,约翰福音则明确告知我们她是马利亚。路10:38记述她姐姐马大将主接到自己家里。路10:39记述她“在耶稣脚前坐着听他的道”。约11:5“耶稣素来爱马大和他妹子并拉撒路”。约11:32她曾哭诉:“主啊,你若早在这里,我兄弟必不死”。马利亚和同来犹太人的哭,让主“心里悲叹,又甚忧愁”。约11:44马利亚最终经历和见证了主耶稣让她兄弟拉撒路复活。这样,“有一个女人”,绝非凭空忽然冒出的一个女人,而是和主耶稣颇有渊源和连接的马利亚;

  4. 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特别提及在“长大麻风的西门家里坐席”,约翰福音则是“有人在那里给耶稣预备筵席”,前两者特意彰显主耶稣对大麻风病人的爱和接纳,后者则将打破玉瓶、香膏抹主置于伯大尼、主耶稣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之处。三处平行经文对照,马利亚香膏抹主的行为,应当既包含看见主的爱之后的回应,也包含对主耶稣复活她兄弟拉撒路的感恩,还包含一个更深、也更有争议的维度(后文再谈);

  5. 香膏重量,和合本“一斤”,新译本“半公斤”,环译本“半斤”,NIV “a pint”(or about 0.5 liter),NKJV “a pound”。原文λίτρα(litra)为罗马磅(Roman pound),约325-327克,换为中文语境,当是六两半,说半斤稍少,说一斤又稍多,无论重量如何,其价格都相当惊人,折合一年工价,参照2024年美国个人年收入中位数,约$45,140。马太马可福音中说到“把膏浇在耶稣的头上”,约翰福音则是“抹耶稣的脚,又用自己头发去擦”。马太马可只说“一玉瓶”,约翰福音则给出香膏份量这一细节,足够用来既膏头又抹脚。约翰福音此处马利亚抹主耶稣脚的记述与路7:38同中有异,但都是她们在主面前谦卑服侍(洗脚多为仆人所做)和爱的回应,不过约翰福音13章有主为门徒洗脚的篇章,似也与12章马利亚膏抹主耶稣脚形成呼应;

  6. 门徒们的愤怒和质疑,马太只说“门徒”,马可则说“有几个人”,约翰只提犹大,一个可能的场景还原是:犹大率先“发难”发言,几个“不明真相的群众”一起附和响应?

  7. “她是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只是你们不常有我”——这里,主耶稣将马利亚的膏抹定义为安葬之前的预备。可16:1记述妇女们“买了香膏要去膏耶稣的身体”,那时主已经复活,因而他们所买的香膏并未用上。安葬之前的膏抹,实际要追溯到主耶稣受难之前,马利亚打破玉瓶膏抹主耶稣的头和脚。这样看来,马利亚打破玉瓶在主这里确实构成了“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在拉撒路死里复活之后,约翰福音开始转入了主耶稣的死和复活;

  8. 然而,马利亚是否确实有如此认识?我的领受是她不大会是一个“自觉确知”的行为,因为在人还活着的时候,将一次筵席中的服侍(参见路7)当做为对方葬礼之前的预备,似乎是太过唐突和无礼了。约11:49-50 该亚法“预言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他这话不是出于自己”,是否在此意义上,12章马利亚所行的,也不是出于自己、不是一种自觉状态下的行为?当然,也有神学家认为马利亚确实已在信心中看见主的受难所以如此行——“Mary does seem to have been the only one who realized Jesus was going to die, so it is not unlikely that her grief and love overwhelmed her such that she engaged in this extravagent display”——我必须承认,我没有足够大的信心去认同这一解释;

  9. 主耶稣将马利亚打破玉瓶定性为安葬之日所存留的,也同时缓和了“何用这样枉费”的冲突,珍贵的香膏用于葬礼,相对就正当合宜,如约19:39-40 “又有尼哥底母,就是先前夜里去见耶稣的,带着没药和沉香约有一百斤前来。他们就照犹太人殡葬的规矩,把耶稣的身体用细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约13章开篇就提到“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马利亚对主爱的回应,在主看为自己葬礼的预备,当时的门徒们听见,能明白么?“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只是你们不常有我”——前半节源自申命记15:11——也必须放在主指着自己将要受难,离开门徒们的背景下看待,否则就会让人产生困惑——主耶稣是在把自己置于穷人之上吗?我第一次读到这处经文时,确实有这种疑惑😂

  10. 尼哥底母“没药和沉香混合的香料”,份量也相当惊人,和合本作100斤,新译本32公斤,环译本60斤,NIV 75 pounds,ESV标注“19:39 Greek one hundred litras; a litra(or Roman pound) was equal to about 11 1/2 ounces or 327 grams”——取32.7kg。价值几何?有估算认为大致相当于今日的15-20万美金!他在3章与主耶稣论道,7章为主耶稣抱不平,19章在主耶稣受难之后,献上了他最大的敬意,和马利亚极贵的香膏一起,完成了主耶稣安葬之日的完整预备;

  11. “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做的,以为记念”——马利亚并非主耶稣最亲近的门徒,但她看见并对主的回应,她的毫无保留和全然献上,却是让门徒和我们汗颜的。主为我们打破玉瓶,献上全部,马利亚的回应也是打破玉瓶,献上全部,“屋里就满了膏的香气”,当我们把福音聚焦在主耶稣的受难与复活,那么马利亚所做的,就是有份于主耶稣的受难,有份于福音本身,也是福音精神本身的显明和美好回应,就当叙说她所做的,永远记念;

  12. D.A.Carson的约翰福音注释中提及“一个可敬的妇女会在男性的客人面前放下她的头发吗”?另有林前11:15提及“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做盖头的”。按公元一世纪的犹太习俗,马利亚的这一行为会被视为不体面、有失体统,甚至可能会被认为是道德败坏的迹象,因为这是相当亲密色彩的举动。将这些因素考虑在内,马利亚的行为更加可敬,实际上,也相当勇敢。